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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科教园区生命学院科研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烟台大学科教园区生命学院科研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烟台大学的委托,现对其烟台大学科教园区生命学院科研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贵公司参加,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烟台大学科教园区生命学院科研实验室建设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有关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实施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建筑业。

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工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工交付使用。

2.3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程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4质量保修期:工程整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单项产品质保单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质量保修期)。

2.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一次性无息退还。(交付烟台大学财务处)

2.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为预付款,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验收报告单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余款在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2.7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有关说明:

3.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必须完成磋商文件中所有相关工程的施工及货物、服务工作,要求到达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3.2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述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不管工程量是否表明),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之中。综合单价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保费、检验试验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垃圾外运、管理费、利润等费用,并考虑风险及采购人的特殊要求等需增加的费用(特别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上涨可能带来的各项风险因素,以后不再调整)。总报价应包含所有工程施工、检验与验收、移交前的维护和修补缺陷等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其中也包括应得的利润和应承担的风险的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所有内容必须报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3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标准工况下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进行设计、制作、安装、施工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国家最新规范及设备材料生产国的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3.4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程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5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3.6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7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柒拾万零柒佰壹拾肆元壹角¥3,700,714.1本项目采购预算包含暂列金¥90000.00元,不计规费只取税金,用于工程不可预见费

,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均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8本项目须提供样品,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11供应商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3.1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12.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信用山东网址。

3.12.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12.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3.12.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备案。

4.采购议程安排:

4.1 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均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获得磋商文件,参与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

4.2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号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将以腾讯会议模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网络开标,供应商须自行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并在磋商时间截止前进入网络会议房间,因供应商个人原因无法参与网络磋商会议,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腾讯会议房间号: 8399845958

4.3 电子投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响应文件上传入口。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磋商时间:2023年9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

    5.电子标要求

5.1 CA 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咨询 QQ 号:10632869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

5.2 供应商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提前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进行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5.3 下载磋商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均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获得磋商文件。

5.4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 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5.5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5.6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准备好 CA 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自行解决上网)。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自行解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解密需要使用响应文件上传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供应商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参与网上磋商过程中用于响应文件解密的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服务器。

5.7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起保持在线状态。因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开标过程的整体进度由供应商自行判断,如因为供应商的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8评审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并设专职人员(联系人、联系方式请在响应文件中列明——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在线等候,随时解答评审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供应商须在提出问题后及时进行回答,到时未做回答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有权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情况进行评审)。多轮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进行报价的系统将默认第一轮报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9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本项目下的“答疑文件下载”是否发布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磋商的,供应商后果自负。

5.10实施“不见面磋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为保证开标效果,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应及时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5.11以上“不见面磋商”操作环节均以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实际系统操作为准。

6.联系方式:

6.1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开户名称: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号:522130100100053768

   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24楼23A01

邮  编:266000

电  话:18561713928

人:苗经理

6.2采 购 人:烟台大学

人:刘老师

   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话:0535-6902287

7.质疑

7.1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的质疑(质疑函要求详见附件格式18)。

7.2 质疑函接收方式:质疑函纸质原件(不接受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方式)。

采购人联系电话:0535-6902287

采购人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 30 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561713928

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24楼23A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