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大校发〔2009〕24号
烟台大学关于印发
烟台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烟台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9年4月7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烟 台 大 学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烟台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合同,主要是根据《合同法》规定所签订的民事合同和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所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等。包括:
1.采购与供应合同(包括买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合同);
2.建筑、房产合同(包括房屋租赁、房屋出售、建筑工程、修缮合同);
3.财务类合同(包括借款、贷款、债权、债务清偿合同);
4.技术合同(包括咨询、开发、转让、服务、培训合同);
5.经营合同(包括承包、联营、承租经营合同);
6.联合办学合同;
7.委托合同;
8.聘用合同;
9.临时用工合同;
10.
其他根据学校要求需要纳入本办法管理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
二、学校成立合同审核小组,负责对全校各单位承办的重大合同进行审核。
合同审核小组的具体职责是:对合同涉及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财务计划的适用等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填报《重大合同报告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审核与管理的具体工作、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
三、承办合同的校属具体单位是合同的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的职责是:负责合同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签订合同前拟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经批准合同依法签订后负责整个合同的履行,在履行期间发生合同纠纷要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汇报,避免发生损失。管理本部门的合同档案并及时归档。
四、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重大合同,一律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未经授权,不得以部门、单位自身的名义或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变更合同和解除合同。
五、学校对外洽谈重大合同,应根据《烟台大学经济责任制条例》、《烟台大学关于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的规定》等规章制度,由学校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成员由分管校领导确定。
六、学校对外签订合同时,由学校确定主办单位拟写合同文本,经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并经合同审核小组复核把关、签署意见,由学校法律顾问终审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提交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将合同副本送交有关部门各一份,作为执行依据。
依法应办理招标手续的,应当在完成招投标手续后,交学校合同审核小组审核。
七、涉及教学、科研等业务性较强的合同内容,应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审核意见;涉外合同中的中外合资、合作合同内容,由外事部门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八、学校基建工程与物资采购10万元以下的合同,实行期限授权,由校长授权基建、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外签订,授权期限为一年;10万元以上合同,经学校党委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实行单项授权。
九、各院系对外合作与服务地方如需以本单位名义签署协议,由主办单位起草合同,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后,由校长授权院系主要负责人对外签订,授权期限为一年。
十、与师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粮油、食品、蔬菜、水、电、气等生活资料的价格确定和变动合同,须经分管校领导或学校相关会议审批或授权。
十一、临时用工合同,在使用单位职权范围内的,经授权后,由人事部门和使用单位与临时用工者签定;临时用工待遇标准由学校人事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经学校批准,各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参照执行。
十二、聘用人员待遇超出政策范围的,要以学校会议通过的文件或纪要为准;没有文件或纪要的,报校领导或相关会议研究批准。
十三、校办产业对外签订合同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并将合同副本报校办产业总公司和后勤处备案。
十四、合同主办单位申请授权委托书须先填写《学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请表》,交归口单位呈送学校法定代表人签批。《学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归口单位负责办理。
十五、订立合同应使用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示范)合同文本;没有规定标准(示范)文本的,合同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由主办单位拟定样本后提交相关职能机关审定后制作为标准文本。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或学校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应办理公证手续。
十七、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
十八、本办法中未尽事宜,依据《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十九、本办法由合同审核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合同审查会签意见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烟台大学合同审查会签意见表
编号:
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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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约 对 方 情况和 评 估 |
名 称: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主体资格合法 □ 资信状况 □ 履约能力 □ 商业信誉 □ 产品、服务合法□ 无不良纪录□ 必要的产品、服务认证 □ 对比同类产品、服务和历史经验 □ 对比其他使用者的经验 □ |
主体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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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 简 介 |
经办人 日期: |
合同主办部门关于合同内容的审核及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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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项目的立项批准 (附批件) |
校党委会批准 □ 校长办公会批准 □ 校主管领导批准 □ 其他 □ |
合同价格 确立的形式 (附标书) |
政府采购招投标 □ 学校采购招投标 □ 竞争性竞价 □ 谈判 □ 其他 □ |
法律顾问关于合同内容的审核及 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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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校领导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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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须知:1.本表前四项内容由合同主办单位填写。
2. 签约对方主体资料主要指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如属特殊行业,还包括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等,复印件需加盖对方公章。
3.合同简介指简要介绍合同签订目的、金额、履行期及存在问题。
4.填写的内容如表格不够,可附另页填写。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单 位:烟台大学,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2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 委 托 人:
姓名: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姓名: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我单位的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 。
委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名)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主题词:综合 合同 管理 办法 通知
烟台大学办公室 2009年5月27日印发
(共印50份)